代李乐找身份证
她(李乐)2012年12月31日晚七点在大王镇的七号路于108国道十字西南方向下车没几分钟,就被一骑摩托的男子抢走了肩上的包,内有身份证、现金、存折、存单两个一般的手机等物品。那位好心人捡到着,请联系84983941.有重谢。
同情李女士!盗贼应该是不要身份证的,他们会扔掉的。哪位好心人士捡到赶紧送给,是李女士减少一点损失。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3-1-9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情李女士!盗贼应该是不要身份证的,他们会扔掉的。哪位好心人士捡到赶紧送给,是李女士减少一点损失。
谢谢啦。 希望李乐能够失物复得 应该去附近的垃圾桶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