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缘分 发表于 2013-1-3 20:14:27

2012年十大语文差错:亲,今年你出错了没

《咬文嚼字》杂志公布了2012年度的“十大语文差错”,“酒驾”和“醉驾”分不清,女明星自称“贱内”,“酵”(jiào)误读为xiào等入选,被几亿国人念错的“甄嬛”的“嬛”(huán)字(应读xuān),因其日常实用性不高最终躲过了“十大”榜单。
  有些语文差错不妨一笑置之 http://img1.voc.com.cn/UpLoadFile/2012/12/28/201212280924025376.gif
  对于语文差错最应该在意的是媒体和公众人物,因为两者都具有传播者的身份,说白了就是“容易教坏小孩子”。尤其是公众人物在媒体上毫不自知地读错某字的发音,很是令人脸红。每每此时,总会有人说,看,明星就是这么没文化。
  再有文化的人也认不全、记不住《康熙字典》里所有的字,所以,《咬文嚼字》每年公布的“十大语文差错”,重点不是批评某一特定人群,而是强调我们面对语文差错时的态度。一些冷僻字读错、写错在所难免,但作为常识的一些语文读法却应该得到纠正,因为这考量着我们是否尊重自己的母语。
  在今年的“十大语文差错”中,“酵”(jiào)误读为xiào,“囹圄”一词被误用为“囫囵”,“酒驾”和“醉驾”分不清,“零”和“〇”常被弄混,严格来说都处于常识范围之内,稍加分辨或者多努力记忆几次,均可以避免用错。
  至于女明星自称“贱内”,则是对常识的无知。但《咬文嚼字》将其列入“十大”,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这从侧面表明,娱乐明星对公众的影响的确很大。只是,如同“甄嬛”一样,“贱内”的日常实用性也不高,除非出于卖弄,没多少人愿意用这个早已被淘汰的称呼来形容别人或自己。《咬文嚼字》将其列入“十大”,恐怕更多还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作为明星平时转点洋词倒也罢了,传播古代称谓前最好先了解些传统文化。
  《甄嬛传》风靡全国,于是几亿人读错“嬛”字,这本应该是年度最大的语文差错,但《咬文嚼字》放过了它。日常实用性不高的理由也成立,但换个角度想,一个被几亿人读错的字真的还算是“错”吗?字的读音会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比如发酵的酵,就是1985年后才统一确定读法的,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读错,那不妨也一笑置之,不要刻意去纠正了。
  通过《咬文嚼字》选出的“十大”看,这“十大”的来源十有七八来自文化娱乐事件,比如报道黄岩岛事件、莫言获奖后的《天堂蒜薹之歌》、“爆头哥”周克华,中日钓鱼岛争端时的“兄弟阋于墙”误成“兄弟隙于墙”等。这“十大”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年来人们文化娱乐生活、时政热点的小型盘点。
  《咬文嚼字》走出专业领域介入到公共热点中帮助大家发现语文差错是好事,但要知道,这种纠错行为因为面向的受众群实在太庞大,根本不会起到明显的作用,接下来几十年,它们一样还是会被读错、用错。

灯火阑珊 发表于 2013-1-3 22:52:56

{:7_359:}

雨倩雨 发表于 2013-1-4 07:50:09

这个。这个。这个我都看过了。你更新的慢了。

maahp 发表于 2013-1-4 07:57:10

简直太高深了。{:7_390:}

草堂人 发表于 2013-1-4 07:57:47

{:7_389:}

留下缘分 发表于 2013-1-4 11:23:52

雨倩雨 发表于 2013-1-4 0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这个。这个我都看过了。你更新的慢了。

是慢了

残余的味道a 发表于 2013-1-5 00:09:46

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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