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2-12-31 23:37:03

诸多网转载“户县教育局严查违规校车营运与草堂交警中队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属无知

       户县人民网于2012年12月28日,随同户县教育局、户县公安草堂交警中队到草堂地区跟踪采访,回来发表“户县教育局、户县公安草堂交警中队联合行动严查黑校车”的帖子图文并茂,及时报道了严查行动过程,户县教育局网站对此也做了报道。
    谁知一些法盲,不顾版权、不管本站多次声明,非法转载。
    更有无知到极点的某网站“万山红遍”网友,用了题为“户县教育局严查违规校车营运与草堂交警中队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发帖。内容剽窃户县人民网帖子内容。一看题目用了“联合执法”,请问这是联合执法吗??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
    本站对“万山红遍”网友及非法转载的网站再次提出严重警告:不要再剽窃了!请遵守法律!
   

光头 发表于 2012-12-31 2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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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善画 发表于 2013-1-1 00:49:46

又是搞非法十大新闻那伙干的违法事!

maahp 发表于 2013-1-1 0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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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川 发表于 2013-1-1 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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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 发表于 2013-1-1 0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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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1-1 09:32:48

要学习法律知识啊,网友们。。不要太坑爹了,中国要求广大网友有素质,更是法制社会。

蓝狐 发表于 2013-1-5 2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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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缘分 发表于 2013-1-5 23: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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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炮专家 发表于 2013-1-18 08: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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