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公安太平森林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被无赖非法网络转载
户县人民网会员于2012年12月1日在本站发表《户县公安太平森林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一文,在12月2日以后被几个法盲剽窃在其他网站非法转载。发帖人委托网站声明:警告这些非法分子的无赖行径并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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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应当配有转载何处!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2-12-7 1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转载应当配有转载何处!
补充:
经允许后转载应当配有转载何处才行,未经允许怎么都不行!! {:soso__13445116965720061952_2:}剽窃实在不要脸!!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7_368:} 非法转载{:soso__7426996813088739961_4:} 支持 严厉打击剽窃者!
“户县公安太平森林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被无赖非法网络转载
户县人民网会员于2012年12月1日在本站发表《户县公安太平森林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一文,在12月2日以后被几个法盲剽窃在其他网站非法转载。发帖人委托网站声明:警告这些非法分子的无赖行径并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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