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 发表于 2012-12-1 16:43:30

咸阳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伤 城管称干扰执法

张纺军说“:刚拿出手机,就被几个人塞入车里,混乱中也不知道谁打了我”
      昨日上午,看见有人推搡汽车站外的早餐摊主时,张纺军急忙上前劝阻。“推搡者非但不听劝,反而对我进行辱骂。”无奈,张纺军拿出手机准备拍摄时,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一把将手机抢去后,联合多名从“综合执法”、“司法”制式车内下来的男子,将他塞进车内实施殴打,最终他被“送”入派出所。
      当人拍城管执法被打
      昨日上午,咸阳长途汽车北站某旅游公司办公室内,张纺军坐在凳子上,描述着当时的情形。52岁的他体型消瘦,右眼明显淤青、肿胀。而他的多名同事,则在一旁愤怒地声讨着城管执法时的粗暴。
      “上午7时40分,我正准备上班,听见大门外传来一阵争吵声。出去一看,门口停着一辆印有‘综合执法’的面包车,几个男子对附近的爱心早餐摊位进行推搡。”张纺军说,由于经常在摊位上买早点,与摊主也算熟人,他急忙上前劝阻。
岂料,几名男子非但不听劝,还对他进行辱骂。无奈之下,他拿出手机准备拍摄时,其中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突然冲过来,抢走他的手机,并对其推搡。
      忆起事发的一幕,坐在凳子上的张纺军不停地哆嗦。他说,混乱中只听见有人大喊一声“打”后,他便被多名男子强行塞进一辆印有“司法”二字的制式车内进行殴打。数十秒后,车辆启动,将他拉进了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周陵派出所,直至警方做完笔录,他才拿到手机。
摊主
       “他们将人打伤,还塞进车”
      爱心早餐摊主丁文惠,今年46岁,自今年2月9日开始在汽车北站门口卖放心早餐。
      “前一天早上,他们(城管)来说11月30日要检查,不让我摆摊。我说我这是政府批准的摊位,又不会影响市容。”丁文惠说,那些人来了后,两句话没说,就将摊位上的伞拔掉,之后,几个人用脚将车子踢到一旁。
       按照丁文惠的估算,平日里进400多元的货,因为要“检查”,她那天只进了216.5元。而就是这点货和卖早点所得的钱,也在城管的推搡下不知去向。
据她回忆,就在她与其中一名男子理论时,突然七八名男子将张纺军强行塞进一辆闪着警灯的车内,该车在混乱中离去。
“太害怕了,整天提倡文明执法,就因为拍照,他们将人打伤,还强行塞进车内。”叙述当时情景时,丁文惠眼睛红肿。目击者“这帮人太过分了”
      昨日围观人群中,腿部受过伤、行动不便的君昌明是见证人之一。他说,“要不是我腿有问题,我早都上去帮忙了。这帮人太不像话了,有啥话不能好好说?打人干啥?他如果文明执法,还怕人拍照?”君昌明说,他是福银高速公司长武分公司的一名调度员,目睹了事件全过程。
      据他介绍,上午7时40分,几名从综合执法车上下来的男子,将丁文惠早餐摊上的伞拔掉后,又推推搡搡地将早餐车踢到一旁的墙根底下。
   “车上的包子啥的,掉了一地,张站长(张纺军是原汽车北站站长)上去制止,这些人不但不听,还骂人,太过分了。”君昌明回忆称,就因为张纺军准备拍照,他们几个人冲过来,反搂住张纺军的脖子,将他强行塞进警车,甚至还有人高声喊“打”。
      城管方“拍照干扰执法工作”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到伤者及目击者口中的“下令打人者”——渭城区周陵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刘海洋。
“这个事,确切一点说,不能叫‘打人’,而是‘双方发生撕扯’,城管不可能莫名其妙地去打人。”面对“城管打人一说”,刘海洋认为,张纺军和卖早的丁文惠又不认识,用手机拍照,是对执法人员工作的一种干扰。
       对于“下令打人”这一说法,刘海洋表示,由于当时现场比较混乱,张纺军曾号称要喊汽车站里的人,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他还声称将执法人员记住后,准备伺机实施报复”。
“我们是为了制止事态扩大化,然后我叫他(张纺军)上警车,去派出所接受调查。”他说,同事们每天早上7时许出门,去街上制止违法停车、违法经营,很辛苦,“如果不信,可以找目击者调查”。
令丁文惠无奈的是,她经营的是政府批准的“形象工程”爱心早餐,工作地点、卫生标准、合同期限全部符合要求,直至餐车被掀倒,她仍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是什么早餐,它摆的位置不对,就是不对。如果对了,城管就不会制止。”对执法缘由,刘海洋如此说。
而在丁文惠提供的一份合同中,记者发现,第十一条显示:“本协议期限为2012年2月9日至2013年2月8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落款为“甲方:陕西晨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乙方:丁文惠”。
据了解,陕西晨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为咸阳市政府确定的放心早餐工程,按照合同,丁文惠从今年2月9日开始就在此处摆摊了。
“不问青红皂白,就这样把一个大活人拉走,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力?一个街道办事处怎么会有‘司法’车,司法车怎么会闪着警灯?”对此,咸阳汽车北站副站长康西咸和他的同事们如此质疑。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表示,目前,周陵派出所已受理报案,并对双方做完笔录。具体案情,还得逐人进行调查。
监控显示一男子被多人塞进车内
昨日事发时,咸阳长途汽车北站车站前门的监控视频恰好拍到了全过程,监控视频显示:
上午7时46分56秒,一辆制式面包车停在放心早餐车前方约5米处,车上下来5名男子,大步朝早餐车前走去;
7时48分53秒,5人将早餐车围住,有人用手推,有人用脚踢,不久餐车消失在监控视线中;
7时49分03秒,张纺军从车站院子内,向门外走去,并在附近围观;
7时51分20秒,一辆闪着警灯的制式轿车,由北向南出现在围观群众周围;
7时51分28秒,制式轿车停在面包车前方,从车上下来2名男子。约2秒钟过后,突然,十余名男子推搡着、押着一人朝这辆制式轿车走去,并将其塞入车内。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多名男子有拳打脚踢的动作,持续了数十秒;
7时52分46秒,制式轿车离开现场,朝北驶去;
7时53分54秒,面包车离开。本报记者 赵方/文
李梅/图
◎记者手记赋予执法权的是老百姓
“一个用手机拍摄公职人员执法的老百姓,被‘父母官’用闪着警灯的司法制式车,在众人眼皮底下‘送入’派出所。”——这就是整个事件的主线。让人不住发问的是:用手机拍摄公职人员执法到底错在哪?
两名受害人,一个是下岗再就业的中年妇女,一个是年过半百的瘦弱男子。他们,都是人之子女,亦属人之父母,统称“老百姓”。采访完后,我仍想不通,用手机拍公职人员执法,怎么就成了对他们工作的一种干扰?怎么就能使事态扩大化?
搜索“周陵街道办事处”,你会发现有多达百余条类似《周陵街道办爱心救助卡暖人心》、《周陵街道办创新机制促平安》的导读词条。读着这些信息,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
“为了制止事态扩大化,然后我叫他(张纺军)上警车,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周陵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刘海洋这样说。但目击者称,张纺军是被多人强行塞进警车的。如此矛盾,怎么让执法者服人?
城管的执法权,其本意是使城市生活更美好,而不是让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受到伤害。
作为政府管理市容街貌的执法者,赋予其城管权力的根本应是老百姓,所以,要杜绝伤害发生,不仅要靠城管的自觉自发,还应该有更广泛的监督。老百姓自然拥有监督的权利,比如这位拿起手机拍摄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勇敢的市民。
来源:今日咸阳

手机控 发表于 2012-12-1 17:40:33

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制服

寂寞的鱼 发表于 2012-12-1 22:11:17

在这个社会制度下,你没被打死,你要谢天谢地!打死了,也是你该死。害怕得很那!

maahp 发表于 2012-12-1 23:27:14

{:7_368:}我们的真实的生活环境、

郁金香 发表于 2012-12-2 19:12:14

{:7_368:}

雨倩雨 发表于 2012-12-4 06:49:31

想要生活更舒适。偏偏不让你。舒适。真是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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