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县人民法院:为何民众立案就这么难?》的回复
网民朋友:首先声明在户县法院不存在立案难。按照法律规定,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审查部门应依法审查。肖新桥等三人11月3日在户县人民网论坛发出反映我院立案难主题贴后,我院11月5日约见了该三人,接待中,该三人承认我院在此前的多次接待中从未表示不立案,只是告知其起诉条件需补充完备。而发帖人在未补充完善的情况下即发帖反映户县法院立案难,不属事实。后我院接收了该三人为代表的诉状及所附起诉人名单(162户)后,当日即以职权发出公告并在南待村多处醒目位置张贴,要求名单所列群众5日内来我院核实身份并推举代表人,逾期视为未起诉。次日,肖新桥等三人来我院称不再以名单所列群众起诉,其三人亦不再代表162户群众而以个人名义起诉,同时承诺立即删帖。至今尚无起诉状所附名单所列群众在期限内来我院核实身份,对该三人的起诉我院正在立案审查之中。
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起诉确认本组织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等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除起诉状外应提交以下起诉证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起诉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起诉人符合法定人数的证明(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推举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书等。
户县法院积极回应网友呼声,是亲民、促进社会和谐的举措。对网友帖子不回应是在制造社会动乱。 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3-5-17 02:29 编辑
{:soso_e163:}哈哈!如此好帖子,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啊!对了,那段时间我正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里呢!{:soso_e113:} 赞一个。{:7_381:} 靳应禄 发表于 2013-5-17 0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如此好帖子,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啊!对了,那段时间我正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里 ...
不知靳老师的案子怎么样了?{:7_367:} {:7_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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