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教监〔2012〕3号
日期:2012-06-19来源:监察室(省教育纪工委)
各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省属各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赵 俊 张军民
联系电话:029—85582594 029—85582380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陕西省监察厅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审计厅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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