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办花9千万拆41处独栋 原址改建马术俱乐部
昨日,秦岭脚下闲置多年的独栋建筑被拆除。记者李安定 实习生拜雪茹 摄
昨日,位于秦岭户县段圭峰山下的41栋4层高的独栋建筑在市秦岭办的监督下,被项目单位拆除,总面积达到了12万平方米,企业拆除费用就达到了9000万元。“这些建筑长期闲置,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也确实该拆除!”在现场,一位附近村民这样对记者说。
昨日上午,在秦岭户县段优胜美地项目工地,70多名工作人员在4台劈裂机、2台装载机、5辆运输车的帮助下,将41栋4层高的“拥挤”建筑群拆除。据市秦岭办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兴让介绍,这些建筑从2003年起开始兴建,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投入使用,项目地杂草丛生、破烂不堪,从环山公路向南望去,与秦岭山势极不协调,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环山路以南建筑高度不能超过9米等规定不符。经市秦岭办与项目单位多次沟通,决定将这些破旧建筑进行拆除、改造和提升,其中拆除的建筑就有41栋,整体拆除费用达到了9000万元。
据优胜美地项目部一位负责人介绍,拆除后的地块将在市秦岭办的统一规划下进行开发利用,重点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包括星级酒店、马术俱乐部、温泉浴场、亲水垂钓乐园和水生态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秦岭办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对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展开了多次执法检查,发现违规建设50余起,拆除违规砖瓦窑7处、违法矿山生产线12条、违规砂石厂6处、违法建筑10处,有效震慑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西安晚报)
呵呵,建立拆、拆了再建、国家真有钱啊 项目单位拆除的,就不是秦岭办行政执法。既然项目单位违法,为什么没有承担法律责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的环山路以南建筑高度不能超过9米,我找不到这样的规定。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8-9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项目单位拆除的,就不是秦岭办行政执法。既然项目单位违法,为什么没有承担法律责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 ...
支持! 矛盾 {:5_332:}超级无语了,希望楼主超级快乐。 {:7_368:}太有钱了 9千万?????????为什么不花9千万修呢????9千万白花花的银子用于拆除花了几千万盖得41栋闲置别墅群!一盖一拆2个亿?!太浪费了!人民的税金!人民的血汗。。。。。。。。 乡下人 发表于 2012-8-9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建立拆、拆了再建、国家真有钱啊
就会折腾 关注 发表于 2012-9-3 0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会折腾
呵呵,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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