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 发表于 2012-7-23 15:05:45

王寨村选举 将“海选”进行到底

                                                    王寨村违法选举有几点
    2012年5月30日第一次选举办法“海选”,主任得票结果:高878票雷773票杜205票选举过程 公平 公正 合法 有效;参选者无人当选。 依照《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八条: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按照差额比例,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2年6月23日公示的第二次选举办法“海选”,合法吗?
    6月27日县民政局答应给王寨群众认定第二次“海选”符合《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效批示文件在哪里?    6月27日选举大会前一个小时,选举委员会临时公布辨认选票的新方法。还临时更换选票的填写格式:原来一张选票一次性投入,变成红 黄两张选票一次性投入。这些临时变动 庞光镇换届指导小组居然一无所知?
    选举投票结束后,不公开 计票 唱票 ,由一人整票,数票的方式公布选举结果;这样合法吗?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2-7-23 19:44:40

{:7_367:}

分飞燕、 发表于 2012-7-23 22:42:07

公平在那里

老乐 发表于 2012-7-24 11:39:08

关键原因是村民自己没有主心骨和目标!否则 不会造成选票不过半的现象!村民自己把自己的事情不当事情 盲目听从个别人煽风点火 或者为了一点蝇头小利 放弃了自己的主张 或者干错就没有主张。这样才造成民心涣散 选举对象不集中 选票难以过半的现象!

老乐 发表于 2012-7-24 11:40:57

我国的村民自治法 没错!可现阶段农民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很差。导致了一些在农村强势的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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