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宰你没商量
最能宰人的地方要数法院和医院。偏偏这两个地方又都是人民群众心目中最神圣的地方,一个是为人们索取公理的地方,一个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人们有了冤枉,受了别人欺辱,自己的力量战胜不了对方,就想起了法院。法院,是人们说理的地方,法院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执行法律的人是有感情的,如果执法人带了感情色彩,这个理就很难公正。中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就这样,各种法律条纹汇集起来也不下于千条,打官司的人不懂,法庭也不一定弄得清,即使弄得清,法官带了感情色彩,任你说的天花乱坠,判决书上写的本院认为;为这个本院,可以在千条法律中寻找适合本院的,能套上也套,套不上也套,不服吗、你去上诉,尚惹事大,你不上诉就不行。上若事小,你上诉,花钱费力费神,你只好默认本院认为。因而就有了吃了原告吃被告,吃饭的桌上还要吹嘘说,无论他说的多好,不如本院认为之类故事,因而就有了同一个法院这次判这家输,下次判那家赢,这一次这样判,下一次那样判的故事,就有了群众看起来很明显能打赢的官司,让群众说得清,而倒说理的地方说不清了的故事。这叫宰你没商量,不受也得受。在上医院吧,谁看病能讲价,进了医院,就得听从医院安排,有些医院抓住患者这一心理,大发横财。不该开的药,给你开了,不需要化验的,让你化验,能不住院的,医生几句话唬得自己走着进来,趴着出去都没劲,你不住院还等死不成、能出院了,他把你关心得不得了,比亲儿子还对你心好挽留你在住几天。医生对病人这么负责,亲属又能说什么,于是医院老是显得病人很多,生意于是就兴隆,这都不算什么,还有更心黑的,巧立名目乱收费,他们亲戚朋友吃的药往你头上记,出院时你能一一查吗、查的紧,扔你一句;怕花钱你就别得病。这也叫宰你没商量,不受也得受。故,我劝告普通老百姓,安分守己,勿于人争执。有了事,让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受气受苦。千万别以为自己理长千里,动不动拉拉扯扯到法庭。碰见个糊涂官,贪官,一个本院认为,把你说个没理,你生气成疾,医院趁机在你身上再捞一把,你两头受气,再后悔当初没有得理让人,已晚唉。你要免宰,你就要大度,不打官司不生气不劳神,不花钱,平日里好好锻炼身体,少生病,少进医院。万不得已,你就认宰吧。{:8_435:} 你要免宰,你就要大度,不打官司不生气不劳神{:8_405:} {:8_405:} {:soso_e111:}{:soso_e132:} 老玩童 发表于 2012-5-24 0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要免宰,你就要大度,不打官司不生气不劳神
这似乎大概好像——不可能吧{:soso_e113:} 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医院如果你有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一般医保机构会审核医院的治疗用药 可以咨询其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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