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十大黄金价值【七】残有所仗
本帖最后由 保险理赔代理 于 2012-5-21 20:10 编辑【七】残有所仗 意外,疾病致身残保险保障我尊严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11·752亿元。其中,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经济损失8451亿元。全国因地震和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约16万人。 一份《2007中国企业劳动用工意外风险调查报告》告诉我们,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有多大:1、在参与调查的2656家企业中,曾经发生过员工意外伤亡的达到1257家,占总调查企业数的48%。2、近3年来员工意外伤害超过11人企业占“发生过意外伤亡”企业数的10%。3、单比赔偿金额超过20万的企业占“发生过意外伤亡”企业数的13%。4、.企业对员工意外伤亡事件处理的表现,往往使在职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急剧下降。企业安全隐患大,社会工伤保障低。一旦发生人身伤残事故,不仅自己失去有尊严的生活,家庭和孩子的正常生活也难以保障。如果没有保障,那些因工意外致残,或因疾病等导致伤残者,会因为生活保障的缺少而丧失尊严,而保险可以为人生增加一层坚实的“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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