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以死讨公道案于4月16日开庭
本帖最后由 神剑利刃 于 2012-4-13 13:43 编辑夏爱华因合法利益得不到维护而含恨服毒,幸亏抢救及时现已痊愈出院。出院后夏爱华就接到户县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夏爱华成了被告。
夏爱华在网上发布理由是否真实?她到底有无被别人欺负而喝药的寃情?既然别人无道理为什么还当原告把她告上法庭?等等。这些问题将在法庭上调查清楚,是非曲直法庭自有公断!
敬请关心此案的网友开庭时参加旁听。
开庭 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户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审判庭。(西边大楼) 原告是谁啊?诉讼请求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神剑利刃 于 2012-4-14 20:55 编辑
原告就是夏爱华在上次发贴中所提的高占利,高占利当原告,夏爱华是被告。高占利要求夏爱华给付房屋租赁费230万元,违约金91万元,共计320万元。 {:8_412:}下文(⊙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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