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又不是神,要了解实际啊!不能啥都怪法官。
{:8_405:}
老伍 发表于 2012-3-22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又不是神,要了解实际啊!不能啥都怪法官。
关键不是神不神的问题,是心瞎了没有?楼主说的是卜凯丰不尊重事实!
可能判案时喝醉酒了
老伍 发表于 2012-3-22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又不是神,要了解实际啊!不能啥都怪法官。
有意判错案,应该改写成这个法官不是人
{:8_425:}{:8_425:}
这人就是爱钱
才科大 发表于 2012-3-25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人就是爱钱
法律尊严应当维护
既然中院存在,上诉又是原、被告的权利,一审不公的判决就有希望被纠正,但法官法律水平提高了,被纠正的也就少了,社会才会和谐。。一审法官还是以事实为依据,公正执法为妥,“酒后”执法,当戒!!!
戴律师出于好心,叫把帖子删了。不过,我试了几次,不知啥原因,删不掉!只能等明天了!{:soso_e133:}
删帖有什么用!!屏蔽有什么用!!
给大家教一个看删除帖子的办法:
1、首先打开百度搜索
2、在搜索栏内键入: 户县人民法院卜凯丰判错案今日终审改判
3、点搜索就会出现:户县人民网以及户县人民法院卜凯丰判错案今日终审改判 等内容
4、然后点击“百度快照”(记住不能点击其他处)
这样被删除或者被屏蔽的帖子就会一字不少的展现在你面前。
像户县人民网这样流量这么大的网站,只要帖子一发,百度就会及时收录。删帖只是对于不会上网的人来说是删了,对于会上网的人不起任何作用。
一下是我从百度快照里粘贴过来的:
户县人民法院卜凯丰判错案今日终审改判
户县人民法院(2010)户民初字2250号民事判决,是卜凯丰办的案子,案中为审判长。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卜凯丰不顾事实真相,故意歪曲情节。对陪护情况、事业单位发给的绩效工资不以法律为依据,凭想当然办理。
一审判给受害者给付7573.27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西民二终字第00140号判决,终审改判为给付受害者22423.27元,使户县人民法院错误判决得到纠正。
今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此案在一审期间有一些复杂的情节,卜凯丰和受害者当事人也都知道,各人自己体会吧,在这里就不公布了。
凡事都不要做得过分了。
法官先生,不要以为你们权利最大!上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