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金山初级中学校内四刀捅两人,教育局治安科长力挺校长私了!
金山初中学校内四刀捅两人,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局治安科长力挺校长私下协调为哪般?!2011年12月7日晚上8点30分左右,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金山初级中学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事情发生已经两月有余,而校方依然没有报警,却要求受害学生家长私下协商。教育局治安科长在接到校长的伤害事件报告后,仅仅凭借自己对于西安市2006年出台的《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片面理解,在没有上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的前提下,坚持认为校长的做法正确无误。从而直接导致了凶手至今依然逍遥法外,而受害者学生的生命安全却受到威胁的严重后果。
因琐事校园内连捅两人,校长要求受害者家长私下协调
2011年12月7日晚上8点30分左右,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初级中学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伤害事件。因晚自习前九二班学生张港将电闸拉下,导致整层教室全部停电,当门卫杨师傅过来探查是谁拉闸停电时,八三班的学生王涛说是张港拉的。于是,在下晚自习后,张港带着20多个男生将正在找同学一起回家的王涛和他的同学张少辉堵在了八二班的教室里。张港先从后背猛刺了张少辉一刀,后又接连从后背捅刺了王涛三刀 ,其中一刀穿胸而过。随即扑倒在地的王涛遭到了张港及其同伙的拳打脚踢。
事发后,王涛和张少辉先后被送进蓝田县人民医院和西安交大唐都医院。张少辉的父亲张社平和王涛的父亲王石头于第二天上午接到了学校的通知后才匆匆赶到了西安交大唐都医院。当受害者家长询问学校是否报警时,学校校长冯建章和副校长李楠说:先救人要紧,不必报警,一定满足你们的要求。
2012年2月12日下午二时左右,当我们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时,金山初级中学校长冯建章说: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双方家长已经协调好了!
我们于2012年2月10日进行实情了解的时候,张少辉的父亲张社平说:当时那一刀差点就伤到了肺,但是只在西安交大唐都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就被要求出院观察,我和孩子只有租住在医院附近的旅馆里观察等待。而春节后,他与学校冯建章校长联系孩子上学的相关事宜时,冯建章校长要求他给孩子转学 。而当他告知孩子仍然感到头昏头晕亟需检查和治疗的时候,则没有任何答复。他只有让张少辉大姐张莎带张少辉到西安检查治疗。
身中三刀,其中一刀穿胸而过的王涛则没有张少辉那样幸运,至今仍然在西安交大唐都医院神经康复科进行治疗。两条腿的活动受到限制,必须拄拐才能艰难移动 。王涛的父亲王石头说:当初冯建章校长和李楠副校长要求我们不报警,说是一定满足我们的要求。可是,在后来的治疗过程中,给钱好像挤牙膏,根本不考虑孩子的治疗与恢复。当我春节前要求对方派人来换我照顾孩子时,无人理睬,我这几天还因感冒一直挂吊瓶。
这难道就是冯建章校长所说的双方家长已经私下协调的很好?!
“我不相信我们的校长还能相信谁|?!”教育局治安科长力挺校长协调
2012年2月14日,我们赶到蓝田县金山初级中学,联系冯建章校长了解事情详细经过时,才发现11日仍能联系冯建章校长的电话号码已经成为空号。无奈之下只有找到了金山初级中学的李楠副校长。李楠副校长说:事情发生后我们学校对于受害学生进行了及时的救治;当时的刀其实就是一把铅笔刀;不报警和私下协调是双方家长的积极要求;没有书面协调书!
下午两点三十左右,我们到蓝田县教育局。经办公室一赵姓副主任的联系,才联系上了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局负责安全的张群芳科长。张群芳科长说 :这个事情我知道,听校长说就是一个学生将两个学生用铅笔刀捅伤的事情;依据2006年西安市人大出台的《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校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只能通过协调才能解决,校长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当我们询问张群芳科长是否纪录在案,是否上报教育局相关主管领导时,张群芳科长说:没有!当询问是否需要报警时,张群芳科长说:依据条例,只有当发生伤亡事件时才报警;当询问前几年也是发生在金山学校冯建章校长任内的学生张露被打致死一案时,张群芳科长说:不知!当询问教育局是否下去了解此次重大伤害事件的具体详情,是否看望受害学生时,张群芳科长说:没有!校长是教育局派到下边学校的法人,我们不相信我们的校长,我们还能相信谁?!
试看西安市相关法律条文如何界定校园伤害事件?!
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局法制安全科张群芳科长依据的《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其实是西安市人大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的一部切实可行的法律条例,本条例于2006年7月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实施。
本条例的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处理及时、公正合理的原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预防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行政主管部门。而此次严重伤害事故的处理却是在第二天上午才通知两位受害学生的家长,并在校长的要求下才使这一严重伤害事故的处理变成了双方家长的私下协商?!
本条例第四章《伤害事故的处理》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而发生于2011年12月7日晚的重大伤害事件时,直到第二天上午,受害学生的家长才得知此事。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在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派人指导、协助伤害事故处理。而蓝田县教育局法制安全科张群芳科长在得知此次重大伤害事故后,既没有上报教育局相关主管领导也没有亲自下去进行实际调查,更谈不上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仅凭冯建章校长的一面之辞就将如此重大的校园伤害事故拖压至今,究竟是什么原因?!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调查伤害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保护伤害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伤害事故情况时,学校应当协助、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而此次严重伤害事故发生后,金山初级中学冯建章校长和李楠副校长既没有有保护案发现场,也没有报警,上报时却说刀伤是铅笔刀所致,试问:什么样的铅笔刀才能穿胸而过?!铅笔刀是否是凶器难道仅仅就凭借校长的一面之辞就可以认定的吗?!
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当事人双方协商;(二)当事人双方自愿,可以书面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而此次重大伤害事故发生后,王涛的父亲王石头说: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冯建章校长和李楠副校长将我叫到一边让我不要报警的!
这难道就是蓝田县教育局法制安全科张群芳科长信誓旦旦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相信的校长的做法吗?!
几年前发生在金山初级中学冯建章校长任内的张露被打身亡的事故阴云未散,就有此次张少辉和王涛严重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这究竟是为什么?!
如果几年前张露的死亡事故得到我们蓝田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冯建章这样的校长就不可能依然掌控金山初级中学?!
如果此次张少辉和王涛严重伤害事故,如冯建章校长和张群芳科长如此的欺上瞒下,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学生的人身安全在这样的校园内将难以保障!这样的严重伤害事故仍然会发生!
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疾呼得到蓝田县人民政府和教育局高度重视
“他妈的,谁如果以后在动我九二(班)的任何一位同学,我会让他付出血的代价的,不信你谁试试看”
“某些人你给我记着,如果从现在你在对我身边的朋友,哥们,在骂她《他》们,或者在做伤害他《她》们的事,我~李院宜~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不信你娃试试看”
“来金山(初级中学)转一下,不然你会遗憾终生的,在这里会让你见识到啥叫惊心动魄、啥叫不择手段,群架打地那是血流成河、情书写地是接二连三。在这里老师是有眼无珠、学生是六亲不认、男生是:不择手段、损人利己、争名夺利。女生是:争风吃醋、枉费心机。男生是帅气如雷,女生是:貌美如花,初一: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初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初三是:一不做,二不休,咋样金山初中牛吧,欢迎到金山初极中学转一下。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九二班的团结,友爱,他们是一群疯丫头,疯小子,但他们阳光,金山中学里因为有他们而精彩, ”
以上就是金山初级中学九二班与张港要好的一位同学在2012年1月1日、2日和9日在自己的QQ空间里转载或者写的日志,由此我们可以管窥金山初级中学日常管理在学生心目中留下的痕迹和造成的影响。
在与王涛的接触中,一直让他耿耿于怀的是前段时间他在用手机登录自己的QQ时,恰逢也在登陆QQ群的张港。张港明目张胆的说:咋没把你家伙弄死?!
如果我们的冯建章校长在此次重大伤害事故发生后及时的报警,我们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治安科张群芳科长在得知事故详情后,及时的上报教育局相关主管领导并积极调查,进行督促和协调,怎么会使凶手至今依然逍遥法外?!而受害学生的人身安全依旧受到来自行凶者的挑衅和威胁?!
这一切的发生,到底是什么因素在作怪?!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们强烈呼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和蓝田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这一严重伤害事故的进展,尽快报案并积极协助警方迅速破案,防止事态的不断扩大,对受害学生进行完善而积极的治疗,切实保障受害学生身体的后续康复。同时,针对受害学生的家庭进行救助,并严查和追究相关当事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举一反三,将此次严重伤害事故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以杜绝此类严重伤害事故的再度发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教育环境,办好让学生家长和蓝田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针对此此严重伤害事故的进展,希望户县人民网进行持续关注!
怎么能私了? 你们可以报案啊 当事人为什么不报案?赶紧报案啊!现在事情到什么程度了?做伤情鉴定没有? 相信法律,报案
没错,应该报案!关键是孩子现在还在西京医院,没人管!
绝地苍狼 发表于 2012-3-5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错,应该报案!关键是孩子现在还在西京医院,没人管!
不对!不论你在哪里一个110啊。 这些王八蛋校长及保卫科长让人真气愤,这么大的事还不报案。 校方和教育部门不报案显然违法,但是当事人为什么不报案??令人费解!学校没有把你拘禁啊?你难道连一个拨110的时间都没有?是否中间另有隐情??不可思议! 楼主只管发帖,不经管。把帖子当做泼出的水、嫁出的女,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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