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中国 发表于 2012-3-2 22:29:32

思蜜客报道看信用卡骗子如何盗刷

   思蜜客报道: 李小姐近日拿到上个月自己信用卡的月结单,发现上月在吉之岛一超市刷卡进行一笔50元的消费后,竟赫然“多了一笔消费625元”的记录。李小姐坚称没有该笔消费而拒付。昨天记者获悉,警方经调查初步确定,这625元是超市一名收银员盗用李小姐信用卡消费的。

 

  查月结单才知卡被盗刷,李小姐说,日常消费她经常会用信用卡刷卡,“信用卡不用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就可以,很方便。”她回忆说,7月18日晚,她到深圳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去逛,“看到一款50元的墨镜非常喜欢,当时就决定要买。”李小姐随后刷信用卡买了眼镜。

  但到本月初她拿到银行月结单,发现该笔消费记录显示;“当天晚上8时59分,我确实刷卡消费了50元。”对此李小姐没有异议。但紧接着下面一笔消费记录显示:“当天晚上9时左右,显示我又在吉之岛刷卡消费了625元,也就是说我买完眼镜后50多秒就又刷卡买了东西。”“买这么多钱的东西,时间又离得这么近,我根本没有一点印象。”李小姐说。她随后与银行取得联系,银行证实第二笔消费确实也在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完成。

  李小姐随后赶到吉之岛超市中信城市广场店,“通过财务,我查到第二笔消费是在店里购买了玉兰油产品。”李小姐由此确定肯定有问题,“我从来就不用该品牌的产品。

  李小姐和银行联系,坚持称自己并没有进行该笔消费,表示将拒付这625元。李小姐8月14日来到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从财务保留的消费单原件看,“第一笔消费单上我的签名有被人描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有人在我买完眼镜后,描过我消费单上的签名,之后冒充我在第二张消费单上签了我的名字。

  李小姐向该店反映了情况,“第二天他们就给我打电话,调查证实是该店一名收银员趁我刷卡买眼镜时,偷偷把我卡又刷了一遍。等我走后,她冒签我的名字,又消费了625元买商品。
  超市坦承存在监管漏洞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该店店长刘亚卿证实了李小姐的说法,“基本属实”。

  刘亚卿说,这种事情在他们店里也是第一次遇到。收到李小姐反映后“我们立刻做了调查,经理亲自找了这名涉嫌的收银员,她当时也承认了。”

  她说,此事件也暴露出零售行业刷信用卡消费上的监管漏洞。刘店长说,事发后该店已经把涉嫌的收银员开除,目前该员工已经被派出所拘留。吉之岛深圳总部也把该事件在公司内部公开,提醒员工不要以身试法。据了解,因为李小姐拒付该笔消费金额,她没有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超市也向她正式道歉,并赠送礼物。

  目前,警方正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具体情况警方表示正在处理不方便透露。



  思蜜客提醒消费者因为信用卡消费不用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而这种签名比较容易伪造。而由于1000元以下消费银行不会短信通知,顾客获知消息也比较晚。

    思蜜客提醒消费者,对自己的卡注意保管,消费时加强防范意识另外商家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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