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亭 发表于 2012-3-4 15: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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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亭 发表于 2012-3-4 15:15:1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3-1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是什么,法是人定的,政府就是法,我就是法.

这位匿名者的官好大!
“政府就是法,我就是法.”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可以代表政府了!你吓得我浑身发抖!

<梦回故里> 发表于 2012-3-4 23:55:17

楼主水平高

才科大 发表于 2012-3-5 00:46:05

权与法

额是农民 发表于 2012-3-5 08:46:57

原以为就俺是法盲!!!{:8_425:}{:8_425:}{:8_425:}

老伍 发表于 2012-3-5 13:16:21

你讲的很好,有结果吗?

杨树 发表于 2012-3-5 14:22:31

这个结果?看你怎么看呢。这几天户县群众谈论的话题这个帖子的影响可大了,她的作用不可低估!多少媒体的关注不都因为是她吗!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2-3-5 1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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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mu 发表于 2012-3-5 22:23:58

楼主何方神圣?果然了得。{:soso_e179:}

趋势形成 发表于 2012-3-7 09:23:34

建议大家没有急事还是不要坐三轮车。出了事故如果按文件说的如因三轮车引发的事故,乘坐人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09〕12号)精神承担相应的责任,那自己就划不来了。我还特意看了
市政府通告,原文是十二、广大市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载客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乘坐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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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份文件,竟然七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