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蝴蝶 发表于 2010-6-29 09:19:12

遏制家暴需要法律舆论的合力

  我国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针对反家暴的专门立法有可能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中。日前,反家暴网络理事会一名理事在反对家庭暴力网络成立十周年会议上向记者透露。反家暴网络是中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多领域、多部门的网络型组织,致力于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探索、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等(6月27日《新京报》)。
  以前对家庭暴力多停留在道德舆论谴责的层面,即使家庭成员遭受到家庭暴力,多是忍气吞声,或者向亲友、邻居、社区、妇联倾诉。现在法律也管家务事,表面上看,法律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了一片权益的天空。但是如何让受害者有底气对家庭暴力说“不”,比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更重要。
  当然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有很多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如以虐待家庭成员罪,把施暴一方告上法庭;起诉离婚;或者向妇联申诉;向媒体求助。但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社会舆论都是息事宁人、劝和不劝散,成人之美,不主张拆散家庭。“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公众的潜意识中,家庭暴力仍然被看作是家务事。家庭暴力受害者在抗争无果以后,除了忍气吞声,或者用极端方式寻求解脱以外,其权利主张往往难以伸张。由于家庭暴力涉及婚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家庭伦理问题。所以,在我看来,反家庭暴力有望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也有对传统世俗与法律刚性不足的矫正意味。
  完善立法,增强反家庭暴力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与刚性,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无疑是必要的。但是换个角度讲,立法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而家庭暴力的危害时刻存在,相关部门与受害人不能坐等立法。而且,立法也不能解决所有家庭暴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如何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法律法规与道德舆论的合力,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十分重要。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琛琛 发表于 2010-6-29 09:57:24

家庭暴力的事件真是太多了,可是真正能维护到自己的却没有多少,以至于最后被施暴者采取暴力手段抵抗,反而受到刑罚。不仅仅是社区、妇联、公安,还应包括学校、单位等,都应加强宣传引导。

沧海蝴蝶 发表于 2010-6-29 16: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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