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科大 发表于 2012-2-23 23:14:30

户县非法新闻活动谁的错?谁删了我的贴?

      在户县的非法新闻活动,非法聚会应该严厉打击,怎么还逍遥法外!发几个非法聚会人的照片有何错?况且这些照片来至某搞非法新闻的网站。我说的很清楚,参加这个会的有骗人的,也有被人骗的。有操纵非法新闻的坏人,也有无辜被骗或者看热闹的好人。
   还是老话:谁是骗人的?谁是人骗的?我总觉得政府工作人员连法律都不顾参加这个实在有失大雅。








谁的权利 发表于 2012-2-24 00:38:55

户县新闻乱成马咧,搞非法活动的比批评打击非法活动的理由长的多!楼主说的很客观,支持楼主。

一口吃天下 发表于 2012-2-24 01:12:36

户县新闻乱成马咧{:8_435:}

骞古帝王 发表于 2012-2-24 03:36:53

{:8_437:}

老玩童 发表于 2012-2-24 08:04:51

{:8_412:}{:8_412:}{:8_412:}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2-2-24 09:25:23

   户县人民网小管,你删才科大帖子实在不该。上边唐古拉、老相机实在某网站骂我们网友骂的最凶的人。直到现在帖子还在,说明了什么问题?你大度也不能这样啊!那个老相机不就是在此前打架斗殴制造假案被户县公安局城管派出所破获了的那个。像这样的人骂人、参加这样的非法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唐古拉作为政府官员你骂人你就太丢人了,你参加这个会是骗人的还是人骗的?你把政府的人丢完了!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2-2-24 09:40:35

第三张图那不就业付局长苏強,还是主办方主领导呢!

网人 发表于 2012-2-24 11:39:09

户县能人多,找一个出来说和一下,这样下去有损户县形象呀。

ylhjo 发表于 2012-2-24 20:07:23

确实有些乱

亚夏公 发表于 2012-2-25 14:52:14

参加这次活动的公务人员请阅读: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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