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一些人搞“户县十大新闻”是法盲?还是涉嫌骗钱? 元旦期间,户县某个人网站,评选发布所谓的“户县十大新闻”。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警惕。 户县某网站搞他们网站的“户县十大新闻”评选并揭晓,且不说这是不是“户县十大新闻”,单凭这“十大新闻”是否能由他们来发布就需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大家不仅要问:这个个人网站到底有没有新闻采访权和新闻发布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第八条 “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依照本规定第七条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应当经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 据了解,这个网站根本没有国家上述部门授权的新闻采访、编辑、发布业务。 在户县只有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有新闻权,其他个人网站和民间团体都没有新闻权。 请问这个网站发布新闻的权利是谁给的?谁同意?谁批准的?这些搞“户县十大新闻”的人,你们的新闻采访权、编辑权、发布权有哪一个?明眼人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就是造假,自欺欺人。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涉嫌骗钱。把谁“评”到这“户县十大新闻”和什么“杯”的可以给这其中能要钱的单位揩一点钱或物。以达到非法营利之目的。 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参加这次会的人员,其中有党政干部、公务员、律师。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你们是不学习?还是不懂法?还是另有其他目的?拿着国家的钱、人民的俸禄,却干着有悖于国家法律、政策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政策的执行,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干扰了社会和谐。更可气的是,政府中个别领导干部,也身陷其中,乐此不疲,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户县县委、政府的宣传部门应该牢牢掌握手中的新闻权,对非法新闻采编、发布行为进行严厉而坚决地打击,必要时可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广大网民和户县民间网站,应追求崇高的社会公德并遵循行业规范。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不良、不法网络传播行为,努力为户县网络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 k1 c' K3 I- Y/ K1 n H9 x: ]+ Q/ x)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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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活动现场:非法操纵者和受蒙蔽网友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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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闻需要这个证,户县某网站根本没有。 0 \# P/ _ T: e! n" n)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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