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颖安 发表于 2012-2-16 11:40:26

为正义,艰难前行

    我是陕西迎旭律师事务所温颖安律师,2011年5月我接到户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秦镇白羊寨村民李小明人身损害案件的代理律师,我接到指派后不敢有丝毫马虎,立刻联系了当事人的亲属,询问当事人的情况,对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
    一审是在户县秦镇法庭采用合议庭的方式审理的,主审王继国法官对案件也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在此,向王继国法官致敬。
    因为案件确属困难家庭案件(李小明死亡、其妻二级偏瘫、儿子刚考上大学、女儿在外地打工、两个老人也没有劳动能力),所以,我代理的这个案件成了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户县唯一督办案件。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意外,当事人因救治无效而死亡,时间是2011年8月8日,时至今日,当事人的遗骨还在陕西省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太平间的停尸费为每天700元,现在停尸费用大概有13万之多了。除此之外,还差陕西省人民医院医药费2.5万。
    因为两被告之一上诉,案件现在还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及高额的费用我是能理解的,我相信每一个人也都能理解,我把事情汇报给司法局赵都护局长那里,赵局长很快便安排了户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全荣主任、王继国法官一并去陕西省人民医院协商减免费用的问题,只是,李全荣主任和王继国法官努力了,只是结果是受害者家庭还是拿不出减免后的费用。向李全荣主任致敬。
    因为我们的努力看不到实际的效果,受害者家属一直给我打电话求助,我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我带着受害者家属去陕西省人民医院找领导,但是是被推来推去,而且,就陕西省人民医院的答复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减免费用一说,我有点失望,但我并不气馁,我又去陕西省卫生厅找卫生厅的领导们,可结果是,他们说他们是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院不管理。我让受害者家属去问下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也是不予理睬。
    我找不到出路了,我不知道本应简单的事情却没有了正义的方向,即使没有方向我还是得走下去,因为,我是律师,我是受害者家属的希望,我必须艰难前行。

老玩童 发表于 2012-2-16 13:41:16

{:8_405:}{:8_405:}{:8_405:}

Anonymous 发表于 2012-2-16 14:54:52

{:soso_e110:}

千里马 发表于 2012-2-16 15:30:13

{:soso__12516999552140149459_4:}

大山胸怀 发表于 2012-2-16 16:12:16

{:soso_e18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为正义,艰难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