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临摹作品也有著作权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12-1-1 12:09 编辑书画临摹作品也有著作权
董其昌临《兰亭集序》
赵孟頫临《兰亭集序》
相当多的知名书画家都以临摹前人作品著名。例如张大千早期以临摹石涛等人作品闻名,齐白石临摹徐渭作品,福州市的沈觐寿以临摹颜体影响书坛。由此可见,临摹实际上是由作者通过对原作的观察、体会、思考,根据自己的体会感受,以一定方法和技巧,人工地再现原作的外在形态及内在精神。这种人工的摹仿与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的印刷、复印、拓印等复制方式有本质的不同。需要作者熟练的经验技能参与,且由于作者艺术修养和能力甚至思维方式、思想感情的不同,不可能与原作完全一致,而必然有某些方面的突破或超越,即使同一个人进行的两次不同临摹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单纯从实现方法上看,书画临摹与修改前的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对美术作品的“其它”(姑且按它的规定把临摹也列入其中)复制方法就很不一样。其本质就在于需要人的精神活动(欣赏、思考、判断、取舍、组织甚至重构)和主观经验技巧的参与。进一步说,书画临摹由于是具有主体精神和意识的人所为,在其过程中加入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和改进(不论其水平如何)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临摹者在主观上多么想要精确地“复制”原作,而这些不同完全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1903年,美国的霍尔默斯法官指出:对艺术作品的临摹无论怎样与原艺术品相像,它总多少反映出临摹者自己才有的特点,即可享有版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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