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借种生子,如今又想状告强奸
本帖最后由 神剑利刃 于 2011-12-16 19:31 编辑三十年前借种生子,如今又想状告强奸 三十五年前,黄某还是一位现役军人,可因自己生理问题,结婚五年妻子没有怀孕,当时,他和妻子商量借种生子,所选对象是本村张某,为此他常叫张某去他们家闲聊,又让他妻和张一起去看电影,借以培养感情。一来二往,有结果了,他妻生下一男孩。 现在,儿子都三十四岁了,他也退休了,却和妻子闹离婚,寻不到合法理由,就拉出当年这桩事作为妻子的过错证据,想状告张某破坏军婚,并向张索赔精神损失100万元,同时和妻子离婚。儿子现年薪二十多万元,向他跪着求情,表示只认黄某这个父亲,但黄某脑子进水了,还要一意孤行。这位退休干部没有一点法律常识,告离婚还可以,但告破坏军婚早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最后结果将是:老婆离,儿子弃,众人笑,自己悔。(文中当事人姓氏均是虚构)愿当事人听到议论后能认真思考。 {:8_419:}{:8_419:}{:8_419:}这这这……真是……那啥~无语啊~ {:soso__4712179610847289552_3:} 不搭理,不评论! {:8_406:} {:8_406:}{:8_406:}脑子进了水了{:8_406:} 无语啊{:8_406:} {:soso_e113:} {:8_414:}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11-12-18 14: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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