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利刃 发表于 2011-10-25 15:18:09

毛学礼准备追究诽谤者的刑事责任

本帖最后由 神剑利刃 于 2011-10-25 15:20 编辑

      甘河初中校长毛学礼在户县人民网受到诽谤者攻击后,他作了回应,得到网民的支持。
      据悉,毛学礼准备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事诉讼,要求追究户县人民网负责人魏文裕及攻击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但因魏文拒不提供诽谤者的IP地址,致使起诉受阻。
       据魏文裕讲,他对所有发贴者承诺,他决不泄露发贴者IP地址,除非公、检、法立案后,他或许有可能提供但还不一定。
       因攻击贴是先在户县人民网发出的,毛学礼认为魏文裕是帮凶,即使魏文裕不告诉发贴者的IP地址,毛学礼从其他网站仍可査到,到那时,户县人民网责任更大。请广大网民拭目以待。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0-25 15:42:44

责任当然有归属。

个人觉得:

天上有乌云,地下有流氓,不是天上刮风下雨,就是地上警匪一家小偷满街跑。

一句话:社会悲哀!

身正不怕影子斜,要勇于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

警察前门逮进来小偷,后门立即就放了。

不能勇于承认错误的领导不是好领导,不是一个好领导也就不会勇于承认啥错误,只是捡对的讲。

强烈鼓励正常途径,公开、公正、处理。

做人要言必信,则必果,敢做敢为。。

建议你将所有出现过诽谤你信息的网站全部告到法院审理。

关注 发表于 2011-10-25 16:27:46

建议你将所有出现过诽谤你信息的网站全部告到法院审理

舞汉 发表于 2011-10-25 17:34:54

此案属于自诉案件,检察院不一定介入

沧海观澜 发表于 2011-10-25 17:48:24

:dizzy:

个位数 发表于 2011-10-25 19:33:45

毛没问题?我想猪都笑了

老乐 发表于 2011-10-25 19:56:56

我觉得有些事 见好就收 不要得好卖乖!

歌声 发表于 2011-10-25 19:59:19

网站管理者不要太固执,你不给其他网站给,你不是白得罪人了。

老乐 发表于 2011-10-25 20:05:23

我觉得不给是正确的 !万一有些不法分子侥幸漏网 那检举人不是会遭到打击报复了!

曹户儒 发表于 2011-10-25 20:45:03

呵呵!牛吃了地上长的草中毒,却怪罪地不该长那草!毛校长啊毛校长,魏文裕就是地,发帖者就是草,毛校长是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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