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峰 发表于 2011-8-1 12:30:31

结婚五天开溜构成诈骗罪之新闻案例

本帖最后由 杨东峰 于 2011-8-1 12:31 编辑

结婚五天就开溜骗婚骗财被判刑   本报焦作7月26日电一个媒人与三名女人预谋后,假借结婚的名义骗婚骗财,最终落了个既退赃款又被惩罚的结果。今天,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家住该县的吕某让邻村40多岁的中年男子张某给自己的儿子介绍对象。同年5月,张某与陈来香、陈小妹(二人均另案处理)和30岁的陈英进行预谋,让陈英和吕某的儿子假借结婚骗取吕家的钱财。


    随后,介绍人张某等人隐瞒陈英已结婚的事实,将陈英介绍给吕某的儿子。去年5月18日,陈英和吕某的儿子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陈英向吕家索要彩礼24000元及手机、衣物等价值数千元的物品。后几个人将24000元现金进行分赃。


   5天后,陈英以回江苏学车为由离开博爱县,并一去不返。后陈英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陈英家属退还赃款27000元。案件审理期间,介绍人张某退交非法所得款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英、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陈英和张某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程贵忠
郭凯世)   人民法院报20110727

乡下人 发表于 2011-8-1 13:32:05

{:7_390:}

乡下人 发表于 2011-8-1 1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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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冰 发表于 2011-8-1 14:12:06

可恶分子,我的一个亲戚也遭此欺骗!

老玩童 发表于 2011-8-1 16:57:57

假借结婚的名义骗婚骗财{:7_373:}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8-1 17:57:40

诈骗。。{:7_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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