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西安市教育局转发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坚决做好预防安全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12-04 09:38:20 主题分类:其他 索 引 号:013354369/2008-48970 关 键 字:教育 安全 检查 通知! l! D j1 ~0 [' D6 i" K;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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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市管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 坚决做好预防安全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工稳【2008】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2008年11月20日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市教安发【2008】28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快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寄宿制和有住宿生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各区县教育局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带队,组织全局力量,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冬季取暖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隐患当场整改。重点对校内宿舍和学校集体租用的校外宿舍,特别是有燃煤取暖的宿舍进行排查。同时,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必须安装有排烟管道,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要保证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同时房间应装有风斗,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和火灾的发生。大检查时间截止12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下大力气,切实落实寄宿制和有住宿生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要以堆子梁学校的惨痛教训为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寄宿制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和安保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 三、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对仍需采用燃煤取暖的且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快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全程对学生宿舍一氧化碳含量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一旦一氧化碳含量较高学校能够及时处置,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坚决预防此类事故在我市发生。 四、加大教育,积极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冬季燃煤取暖的现状,要让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保持宿舍室内通风,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于12月12日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 市管民办教育机构将检查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