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半人个人信息被他掌握群发获利
西安一半人个人信息被他掌握群发获利 ■非法牟利60万元,西安一公司法人代表被刑拘■为我省首例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00万条,并利用这些信息开展广告业务,2年内获利60余万元。日前,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破获我省首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广告公司法人代表刘某目前已被刑拘。 近日, 有群众举报称,高新区唐延路某广告公司,号称有能力在客户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投放广告短信。工作人员称,该公司掌握全陕西省2000万公民个人信息(根据不同的类别划分,可能存在重复情况),一般面向想对目标客户打广告的商家。商家可选取投放广告信息的群体,由该广告公司发送短信,5万条信息起发,每条收费3分到7分钱。 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专案组民警多角度调查取证后,查封了正在安排员工解散的××公司,并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抓获。 经审查发现,2009年,刘某注册了西安××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承接向手机用户群发广告短信的业务,但因不掌握手机用户的详细信息,广告效果不好,刘某遂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这些信息,承接广告短信群发业务,两年内,获利60余万元。 目前,刘某已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高新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惊人 西安市内490万人资料被掌握 刘某交代了通过四种渠道获得20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但据知情人分析,这根本不可能。刘某手头的数据资源,有可能来自一些不可告人的渠道。 在该公司内,民警查获的资料里显示:西安电话资源,市区内就有约490万个。西安移动全球通用户50万个,西安移动校园卡用户80万个。联通月消费在100至300元之间的用户86万个,联通月消费在300至500元之间的用户31万。大型商场会员资源238.1万。按照西安市1000万人口计算,两个人之中,就有一人的个人资料被掌握! 在该公司罗列的数据资源里,还有部分银行、证券公司的VIP用户,上面显示,工商银行17.85万;农业银行12.8万;银河证券11.327万……“刘某通过自己交代的四种方式获取2000万条个人信息,这显然不可能。肯定有不可告人的渠道。”昨日下午,知情人称。而面对如此恐怖的被掌握,民警的提醒则显得毫无屏障作用。“要是有人将我的信息卖给这些广告公司,即使再小心谨慎,我们还得正常生活和交际呀,不可能不用电话或不留信息。”市民李女士说。 提醒 收到垃圾短信可起诉 “真希望警方能一查到底,将这个案子弄个水落石出,看看到底是谁动了我们的信息。”市民黄先生说。“如果长期收到大量垃圾短信,可拨打服务台进行投诉,服务台应在查明的情况下,屏蔽发短信号码。”对于此案,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涛介绍,垃圾短信太多了,就构成了骚扰,影响到手机用户正常的生活秩序,发短信者的行为就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手机用户可向手机服务台举报,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通信公司以及掌握客户资源的金融单位,也有保密义务。若有非法泄露客户信息行为,公民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组稿件由 本报记者杨小刚采写 现场实验 随便报个手机号就能找到机主信息 “中环会员,22.89万(个),开元会员,23.5万(个),移动VIP,15.8万(个);法人代表及总经理,2.3万(个)。”昨日下午,在高新这家广告公司的数据表上,记者看到多种公民信息的划分办法,详细程度令人咂舌。 整个经营过程中,2000万个公众个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据数据资源表上显示: 通过高档场所,将在西安乃至全省的高层次消费人群分为18类。通过高档百货商场会员身份,以及移动、联通VIP全球通的身份,将信息分为18类。根据休闲娱乐会所俱乐部会员身份,将资源分为19类。此外,经理人资源有9.7万人。女性会员,有9类。 同时,还按照手机卡办理的区域,将数据按区县分为21类。这21类中,每类数据的公众信息,又以话费的不同划分为四个等级,包括每月话费在100元以下的;100至200元之间的;200元至300元之间的;300元以上的。 还有一种划分,即企业法人及经理,这项划分按照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金在50万至100万的、注册资金在100万至500万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分成四个等级。 对于有车族也有划分,分为车价在10万元以下的、车价在10万至20万之间的、车价在20万至30万之间的、车价在30万元以上的共四个档次。 据办案民警沙警官称,就在侦破该案过程中,沙警官的朋友刚生了小孩没几天,手机上就收到售卖奶粉的信息。 据刘某交代,该公司的数据分析员也能根据手头的公众信息算出,谁生了小孩,并将这些信息汇总,替奶粉公司推销奶粉。 昨日下午,民警做了一个实验,随便报一个人的手机号,不管按照哪种分类,总能找到这个手机号以及机主的身份证号、被查询手机号每月话费等信息。 该公司资料中有一份“数据工作日志”,上面填写的日期为“2010年10月24日”,业务员姓王,她在“发送明细”栏里写道:1.长乐坊3万条短信;2.锦城四季4万条短信。而在“数据统计明细”里写道:1.统计某地产要的数据:渭城及咸阳的进线;2.统计某实业公司的数据……4.统计西郊楼盘的进线,最近三个月为24.76万条;5.统计所有社区车主的家庭住址……“看到这些资料,每个人都有一种隐私被曝于天下的感觉。”办案民警称,“自己的信息被广告公司知道得一清二楚,真的没有安全感了。” 新闻链接 《刑法修正案(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昨日下午,据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此前,经侦大队也遇到这种利用短信群发器群发广告信息的案件,但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在刑法典第253条后增加了一条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第一款的罪名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第2款的罪名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款规定的犯罪行为是“非法获取”行为,“窃取或以其他方法”只是非法获取的手段,因此在确定该款罪名时,只需体现“非法获取”而不必纳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该款在内容上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进行限定,所有的“公民个人信息”都可成为本款行为的对象。 而本案中,刘某只交代了四种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但其手段属于非法,因此,刘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该案也成为陕西省第一例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 韩国如何治理垃圾短信? 韩国采取了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购机时会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若接收到不良信息,用户可根据号码查到发送方的名字、地址等信息。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被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
(本文来源:华商报 ) :@ 真的没有安全感了。{:7_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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