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1-6-22 14:10:09

户县小伙王某被判刑,他还辩称自己没罪

他还辩称自己没罪 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寇翔) 路遇在校女生后,王某将对方骗至朋友家中,结果女生被王某的两个朋友轮奸。虽然王某并未实施强奸,但他的行为也构成了犯罪,近日,户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04年10月的一天晚上,户县男子王某与党某、毛某等3人,在户县祖庵镇邮政所附近碰见在校女学生尚某,王某自称与尚某的姐姐认识,并取得尚某的信任,随后王某等人带着尚某聊天、闲逛。翌日凌晨,尚某被王某带至党某、毛某等暂住的朋友家中。在党某、毛某等明确要与尚某发生性关系时,王某提出让尚某留宿,之后借故匆忙离开,致使尚某被党某、毛某两人轮奸。去年,王某归案后,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某否认与党某、毛某等预谋强奸尚某的事实,其辩护人辩称王某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当庭列举了党某、毛某等的供述,以及受害人尚某的陈述,证实王某不但主观上具有帮助朋友强奸尚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诱骗”尚某进入朋友家的行为,因此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遂以犯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之前,党某、毛某二人也被判刑。   作者:张志杰 寇翔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6-22 15:52:40

活该,法盲。

老玩童 发表于 2011-6-22 17:08:59

王某不但主观上具有帮助朋友强奸尚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诱骗”尚某进入朋友家的行为,因此强奸犯罪事实清楚{:7_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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