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险误终身 千里送法成就姻缘 本报绥化6月2日电 今天,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审结一起因户籍登记错误而导致当事人起诉的行政案件,经过法院与当事人及行政机关协调,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黄某撤回行政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 出生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某牧场的女青年黄某,22岁时到北京的一家公司打工。2010年,黄某处了一个对象,今年年初俩人要登记结婚时,黄某发现从老家传来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的是“已婚”。男方及家人认为黄某欺骗了他们,无论黄某怎样解释,他们都不相信,男朋友也要离她而去。 原来,黄某所在的牧场1995年着了一把大火,将当时的招待所和公安分局全部烧毁,分局的户籍档案也都化为灰烬。2000年,牧场公安分局对全场户籍重新进行登记,并注入全国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网。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黄某婚姻状况“未”婚误写成“已”婚。黄某为此两次返回牧场,找公安分局讨说法,公安分局只是将本局户籍信息做了更正,并重新为黄某出具了户籍信息证明,但在全国的人口信息网上仍然没有改变。黄某的男朋友在北京看到的仍然是以前的错误信息,便坚决要与黄某分手。黄某一怒之下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公安机关改正户籍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10万元。 法院立案后,首先与公安机关协调,将黄某的户籍信息在全国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网上做了改正,又在与北京的黄某联系、沟通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派行政审判庭庭长和一名资深审判员前往北京,做黄某及其男朋友的思想工作。经过三次与黄某及其男朋友家人面对面的交谈,使黄某消除了对公安机关的怨恨情绪,黄某男朋友通过法官知道黄某确实是清白之身,也消除了对黄某的误会,两人重归于好。他们被法官不辞辛苦、千里送法上门的精神所感动,与行政机关达成了和解协议,主动撤回了起诉。(云天友 李慧芬) 人民法院报201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