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户儒 发表于 2011-5-11 17:19:28

家福花园物业要承担责任吗?

家福花园业主物品被盗,在入住前有责任合同一份。里面有出入人员必须登记等条款!可是从来就没有登记过。如果业主物品被盗,家福花园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合同里面的条款,物业没有履行而发生的被盗案件,业主可否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按照此理,我觉得,物业和业主有签订的协议,而协议里面有条款,出入家福花园的人员,一律要登记造册,而该物业没有履行协议上的条款。本人认为,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希望大家讨论!详细情况,期待后续!

雨来 发表于 2011-5-11 23:06:48

有道理

呵呵呵 发表于 2011-5-12 15:29:01

只收钱,不办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家福花园物业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