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1-4-20 08:42:03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老百姓
发表于 2011-4-20 10:53:51
杀人偿命,理所应当。
未来就是梦
发表于 2011-4-20 11:44:13
22日就要宣判了。钱岂能赎法!
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1-4-22 00:06:45
药家鑫案中的司法审判问题
从3月3日的拟订审判日期因故推迟,经过千呼万唤终于在3月23日粉墨登场,庭审旁听人员成分的刻意安排和颇受争议的量刑问卷,犹如一幕幕精彩的画面在古城西安上演。
正常情况下刑事案件从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到法院宣判的时限是四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最多不超过二个半月。药家鑫2010年11月25日被批准逮捕,按四个月时限应于2011年3月26日前宣判。而药家鑫案虽然于2011年3月23日开庭审理,但并未当庭宣判,反而“择日宣判”,而且迄今未判。药家鑫案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却一反常态迟迟不判,为什么?
法律规定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的案件,最迟一个月之内宣布判决结果。按照时间推算:3月23日开庭就应该在4月22日宣布判决结果。
西安中院在宣判问题上又打了一个擦边球。据说是中院将于4月22日上午宣判,宣判时西安中院周边道路还将加强戒备,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激情”。
一个杀人案件的审理和宣判让你们如临大敌!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1-4-23 18:55:36
公正一旦被收买,那将是人性的毁灭。
杀无赦!
圭峰山麓
发表于 2011-4-23 22:10:57
:victory: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