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蝴蝶 发表于 2010-2-18 21:51:51

革除香烟种种弊端立法应“跑步前进”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世界肺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掀起新一轮“送烟就是送危害”的全国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把烟作为礼物送给家人、朋友和同事的危害,以转变以烟作为礼品的不良社会习俗。
      编者按
  逢年过节,高档香烟都会出现脱销的状况。除少数自己消费、不用开发票外,很多人均宣称是买来送礼的。  香烟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腐败的风气,成为腐败的基础和温床。香烟除具有行贿功能外,作为唯一一个只有害处没有好处的合法产品,还给国民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相比之下,我国相应的控烟工作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多年来,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在呼吁出台一部烟草危害控制法。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是,卫生部有关人士在日前表示,2010年,控烟立法进程将会加快。  为了杜绝香烟腐败,维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利益,烟草危害控制法的出台必须尽快,形象一点说,最好是能够“跑步前进”。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任雪 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春节将至,访亲问友必少不了礼“上”往来。今年过节送什么?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香烟仍是礼品主打。
  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知名商场,售货小姐告诉记者:“这几天的烟草销量比平时明显多很多,而且多是礼盒装的香烟。这种情况在节假日期间是常事,大多数人都是买去送礼。”
  市民景先生也告诉记者,朋友都抽烟,过节了,送条烟更“贴心”。
  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烟民人数达3.5亿,占全世界烟民总数的三分之一,被动吸烟人数更是高达5.4亿,青少年吸烟率已经达到了11.5%,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烟草,列入国民健康“杀手榜”可谓名至实归;各种“天价香烟”的频频问世,也给行贿受贿增添了新的内容。面对烟草的种种弊端,我国的控烟工作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卫生部副部长、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黄洁夫日前表示,推进控烟工作,必须进行立法。
  香烟腐败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
  不管是实打实的香烟,还是一张张烟票,商场的售货员都明白其中的“潜规则”:买的人不抽,抽的人不买。
  《法制日报》曾报道过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先因“天价香烟”而“蹿红”网络,后又因为“天价香烟”牵出的腐败案一审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就在“天价烟局长”落马后不久,浙江省又曝出另类香烟腐败。
  浙江省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龚义因受贿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查处。据媒体报道,办案人员在龚义收受的赃物中发现了大量的烟票,龚义曾用收的烟票兑换了6万多元人民币。据义乌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在近几年查处的贪腐案件中,几乎每个问题官员都有大量收受烟票的情况,一张小小的烟票,能轻易地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现金。
  据了解,在浙江的一些地方,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一些香烟店的生意就格外火爆,最高的日营业额可以超过10万元。而这些香烟店所销售的商品并不是香烟,而是一张张小卡片———烟票。这些烟票都是拿来送礼的,而收受烟票的人,也极少会拿烟票来兑换香烟,一般都是直接兑换现金。
  有反腐专家指出,香烟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腐败的风气,成为腐败的基础和温床。
  据了解,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烟草腐败问题提出多项议案或提案,他们建议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建议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在一切公务活动中不摆烟、不敬烟;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烟草馈赠,否则以受贿罪论处。
  而此间,有控烟专家提出,禁止在行政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吸烟,无疑是遏制香烟腐败的一条有效举措。
  公共场所禁烟心有余而力不足
  长期以来,群众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呼声居高不下。根据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近90%的公众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2008年、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共有9件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12件人大议案专门提出要求公共场所禁烟立法。
  实际上,1997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就对公交站台、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的禁烟作了明确规定。
  据记者了解,一些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早已迈出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步伐。1995年北京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又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规定在医疗机构、学校、影院、公交车站等十类公共场所禁烟。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告诉记者,2003年以后,沈阳、银川、上海等地都各自制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和规章。目前,全国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中除了太原没有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以外,其余30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均已立法。在全国337个地级市中,已有154个城市出台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但是,从执行情况来看,禁烟场所的遵守情况并不理想。”崔小波说,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公共交通候车室的禁烟执行情况遵守率很低。由于没有规定,全国的政府机构、办公室、大学、餐厅、酒吧等场所的吸烟情况还十分严重。
  崔小波认为,之所以出现禁烟场所遵守率低的情况,在于执法状况落后。
  据了解,《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中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由卫生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或通报批评、取消有关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处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卫生检查员应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停止,并处以10元的罚款;对经教育、劝阻仍不执行本规定者,可处以2至5倍罚款。
  “这是多年前的标准,现在已经没有实效性了。”崔小波说,另外,就地方立法来看,在2003年以后的禁烟立法中,只有上海在立法语言中设立了比较清楚的执法机制,但尚未执行。而其他城市在罚款、投诉和举报机制方面没有新的创意。
  据记者了解,禁烟规定不仅在公共场所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在青少年控烟问题上,执行情况也不乐观。
  来自中国控烟协会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的调查显示,青少年购买香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青少年可以在一半以上的流动商贩和30%的杂货店里买到单支卷烟;北京市每所中小学校周边平均有2个卷烟零售摊位,最多高达5个;90%以上的青少年在买烟时从未遭到拒绝。
  百分百无烟国家立法当“跑步前进”
  2005年5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表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要求,我国应当尽快制定一部专门针对烟草控制的法律。”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协议NGO观察员吴宜群说。
  “但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控制烟草的法律,只有像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中,零星地提到控烟。”吴宜群告诉记者,连续两年,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建议要出台一部烟草危害控制法。这部法律涉及面很广,不可能马上出台。当下条件比较成熟的是,可以制定一个符合国际公约第八条,即“公共场所百分之百无烟”的法律,要求不在公共场所设吸烟区、吸烟室。如果这部法律能出台,也就意味着所有的人都要执行。
  “此外,控烟还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配合。”吴宜群说。
  “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中南海爱心小学、迎客松希望小学、红塔希望小学等很多以烟草冠名的小学,现在频频出现。烟草企业名为做公益,实为推销烟草产品,这将给孩子们带来很坏的影响。”吴宜群说,从这个角度看,对教育部提出建立无烟学校的标准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同时,有必要修改慈善法。在公益捐赠中,应当把烟草这个特殊的行业划出来。因为烟草是唯一一个只有害处没有好处的合法产品,至少学校、文艺界等不能接受这种捐赠。
  吴宜群告诉记者,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规章,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存在差距,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而由国家出台“公共场所百分之百禁烟”的法律,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法制日报北京2月11日讯公共场所控烟如何告别“知易行难”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通过的控烟条例相比1994年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禁烟或控烟的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公共空间;同时从行业部门的规章“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也大大增强。  不过,条例的实际操作性面临不小挑战。其中控烟执法就面临特殊的困难。上海市控烟协会副会长胡兆铭举例,比如有市民在电梯等候处吸烟,并不听劝阻,但当执法人员赶到,烟卷早已燃尽,如何取证?物业人员人手一个照相机“立此存照”,显然也不现实。
  控烟难的根子,还在于全社会的控烟意识依然薄弱。据最新统计,上海目前人群平均吸烟率为25.22%,相当一部分人习惯于随处点火吸烟。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猎人 发表于 2010-2-18 22:38:47

我咋就戒不了烟呢?我也知道抽烟危害健康。可是现在还患有心脑血管病,根据医学分析更不应该抽烟。可有时好像心里难受,抽支烟就有所缓解。
谁能给我介绍一个戒烟的良方。

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0-2-18 22:55:36

戒烟没有良方,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就能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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