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公共场所晚上娱乐时间应该延迟
不知道西安市其他区县公共场所晚上群众娱乐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鄠邑区是晚上九点半,停止音响,禁止喧哗。这要是在冬季尚可,夏季炎热,晚上九点半就有点早了吧?这个大家都明白,包括执法人员也知道,但是这个是以前留下来的制度,谁也不敢说,就延迟一下吧,到十点、十点半。有意思的是,每每到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娱活动,搭台演出,却可以高频音响,闹到十点半多。私人提个小音箱却就得受制于九点半? 建议有关部门,与时俱进,勇于担当,修改一下这个多年来遗留下来的老制度,让群众娱乐时间合法化。不是大西安都提倡啥啥不夜城么,咱也不敢奢望不夜,咱就半夜行不?! 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扰民。如果靠近家属区,还是少一点喧哗为好。 年岁大的就喜欢清静{:7_375:} 最好全部停止 {:7_376:}{:7_376:}{:7_376:} 我觉得应该有所限制为好。晚上休息,远离噪声,让一天忙碌的心情有所安定,晚上限制公众场合跳舞,有效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众口难调{:7_360:}{:7_360:}{:7_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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