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对人生21 发表于 2019-5-22 18:12:41

家丑。

老玩童 发表于 2019-5-22 18:17:19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23 07:52:39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9-5-22 14:15
儿媳妇的事难道你也有责任?文章里没有反应出你有什么过错啊?

当然有责任,起码缺乏防范意识。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23 08:08:46

笑对人生21 发表于 2019-5-22 18:12
家丑。

对我们家而言确是家丑,但对潘晶本人呢?何止是家丑!对其共同设骗的河南人父亲潘书宝呢?对其学院和其父正在职的西安铁路局呢?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23 08:13:54

老玩童 发表于 2019-5-22 18:17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handshake好在社会进步了,有了网络,方便揭露丑恶。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23 18:59:30

戴永智 发表于 2019-5-22 11:06
离婚就结束了!
         婚是离了,但很怪诞。是潘晶起诉的,案由是诈骗——此前调解,我们花费二十多万,因是对方过错,我们共索赔50万,对方便诉诈骗。此诉一开庭就被审判长否定。但判决书上基本事实不是被歪曲,就是被颠倒,仅判赔5万多元,二审、再审皆维持。何以如此?潘父公开喊“……高院有人。”

春雨润物 发表于 2019-5-25 08:04:52

太过分了,还师范老师呢。就这样为人师表?:curse:

天下黄河 发表于 2019-5-26 18:39:35

太卑鄙了,给河南人脸上抹黑。

天下黄河 发表于 2019-5-27 11:27:33

幸亏发现的及时。这样的恶行人人应当口诛笔伐。

lianyi 发表于 2019-5-29 14:49:11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23 18:59
婚是离了,但很怪诞。是潘晶起诉的,案由是诈骗——此前调解,我们花费二十多万,因是对方过错 ...
嗷!这不是一般的骗。法律规定,哺乳期男方是不能起诉的,可是女方却起诉了?而理由又不沾边?分明是骗婚,是过错方,却判不赔?何以如此?原来“高院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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