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3 10:31:00

王建博副局长,希望你别走

    王建博副局长,希望你别走!    理由之一:你的下属靳会荣工亡已经8年了,其遗孀雒引红(四级伤残)的抚恤金只兑付了11个月,为什么卡了呢?你说是因为我靳应禄骂了你——我骂你了吗?没有啊!我仅仅是在百度上(在户县发不上去)实事求是地简要地叙述了你一手操办的工亡教师靳会荣由不申报工亡、不按标准兑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到尅扣靳会荣遗孀(四级伤残)的抚恤金等行为而已(见“【呼唤正义】西安市户县教育局王建博副局长职业道德哪去了?”和“【追求公正】十问西安市户县教育局领导——冷酷、肆虐到何时?”两个帖子)。退一步讲,纵然你脑混,信口雌黄说这是骂,那也是2017年的事儿,孰先孰后?因果关系能颠倒吗!?   理由之二:工亡教师靳会荣暨雒引红遭报复一案,一挨司法程序走完就可向 “说法” 进发。可喜的是,官司越打,证据越多,说服力越强。你心里明的和镜一样:假的就是假的,黑白岂能颠倒——嗷!我明白了,莫非想“金蝉脱壳”?!    不过有个问题我没弄明白,顺便问一声,你说你一直认为(补助金和抚恤金)应当给付,说是X不同意,导致你很难堪,让我怎么怎么云云——你说的是真心话,还是两面三刀?    我真的不希望你走!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9-5-13 16:52:18

{:7_368:}

文若兰13 发表于 2019-5-13 18:02:42

老靳此议,此时不妥.避过此时,何时皆可.真理在握,明明确确.又何怕它,天荒地老.:handshake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4 08:20:40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9-5-13 16:52


谢谢关注。:handshake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4 14:27:10

文若兰13 发表于 2019-5-13 18:02
老靳此议,此时不妥.避过此时,何时皆可.真理在握,明明确确.又何怕它,天荒地老.
      情真意切。谢谢。:handshake

      我不追波逐流,也不愿落井下石(张永潮跋扈时我就写过有批评内容的公开信),但有话需要说,所以才不想在“收礼”那个帖子后边谈事。如果其离开这个岗位后我再谈就有落井下石之嫌了,所以说我真不希望其离开。说到此话题,顺便谈几句,行情送礼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应与行贿区别开来。我若是当事人,若无邪念,就笑纳并开诚布公。既然没有这么做,事后补救也来得及。也可采取分别核实的办法(行者、受者和钱数)进行补救——当然,这只能由组织出面。

文若兰13 发表于 2019-5-14 15:35:58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4 14:27
情真意切。谢谢。

      我不追波逐流,也不愿落井下石(张永潮跋扈时我就向写过有批 ...
也算通情达理,执拗较真之人.:handshake

日出东方红 发表于 2019-5-15 14:03:42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4 14:27
情真意切。谢谢。

      我不追波逐流,也不愿落井下石(张永潮跋扈时我就写过有批评 ...

让你查怎么样?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5-15 22:15:11

日出东方红 发表于 2019-5-15 14:03
让你查怎么样?
哈!若派我查,我有信心查清楚,比这难度大的专案我办过不止一件——我这个陕西兵工局系统的信访先进不是吹出来的。

bufenbici 发表于 2019-6-2 12:37:32

这位副局长是高人,楼主是哲人。{:7_394:}{:7_394:}{:7_394:}

靳应禄 发表于 2019-6-3 15:53:22

bufenbici 发表于 2019-6-2 12:37
这位副局长是高人,楼主是哲人。

哲人算不上,但该副局长确实高人一筹,起码张永潮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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