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铺字 发表于 2019-3-5 23:15:36

鄠邑区电厂中学违法违规设立重点班,按人情分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鄠邑区电厂中学校长一意孤行,不顾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不但在高中设立重点班,就在初中一年级都设立了重点班。
       孩子回家反映,设立的重点班不是纯粹依学习成绩,而是既要看学习成绩还要看关系,和校长有关系的自然就进重点班了。比我们孩子学习成绩差的照样进了重点班,我们没有关系就进不了。
       我们了解了鄠邑区城区内南关中学等好几个学校都没有设重点班。电厂中学为什么这样搞?
       请问张校长你敢把你进入重点班的标准公布于社会,在监督下进行吗?你这样布袋卖猫的办法,你在里边没有经济利益恐怕你不能自圆其说。

走进河山 发表于 2019-3-5 23:44:21

暗箱操作{:7_368:}

炯炯有神 发表于 2019-3-6 00:19:33

违法违规

运怡 发表于 2019-3-6 00:37:49

初中尤其是初一级分重点班影响学生学习

晖哥 发表于 2019-3-6 07:45:12

分类对待,实在不应该。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9-3-6 08: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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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 发表于 2019-3-6 08:56:57

看家长懂不懂“規则”?{:7_367:}

陌路晓晓 发表于 2019-3-6 08:59:44

你给校长些钱问题就解决了

至仁 发表于 2019-3-6 09:39:32

现在这行道,教育,瞎咧。

老玩童 发表于 2019-3-6 09:51:58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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