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 发表于 2019-2-20 22:45:48

元宵夜,他想在家门口悄悄“放一挂”,没想到警察真的找上门

2019年2月19日晚,正值元宵夜,鄠邑区涝店镇皇甫村村民周某在家门口刚刚点燃了一挂鞭炮,炮声未落,结果警灯闪烁,一大波警察找上了门。民警当即传唤周某到派出所调查,周某称,所燃放的烟花爆竹是前年购买的,因为之前没有放完就一直存在家里,自己也知道春节期间公安机关经常入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抱着“警察可能不会查”的侥幸心理放了一挂,没想到,炮声刚响,警察就来了。依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元宵节夜,在公安鄠邑分局局长王庭渊、副局长吴建明带领下,全局共出动警力200余名,动员社会力量100余人,车辆50余台次,分为10个大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重点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行动当晚,全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处罚5人。2019年1月21日,鄠邑区人民政府发出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为了配合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18年11月起,公安鄠邑分局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广泛宣传及集中治理工作。分局每天晩上坚持组织各派出所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及区域开展巡查工作,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LED屏幕滚动宣传、张贴通告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同时,对全区的配送运输、物流寄递、销售网点等加强监管和清查。鄠邑区禁燃禁放工作以来,2018年11月15日至今,公安鄠邑分局共出动警力2700余人次,出动警车670余台次,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起,移交安监部门处理;查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8起,治安处罚20人。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9-2-21 08:13:17

{:7_368:}{:7_368:}{:7_368:}{:7_381:}{:7_381:}{:7_381:}

老玩童 发表于 2019-2-21 10:15:56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王建民 发表于 2019-2-21 10:55:40

{:7_390:}{:7_390:}

梦醒时分42 发表于 2019-2-21 21:48:02

{:7_389:}{:7_389:}{:7_38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元宵夜,他想在家门口悄悄“放一挂”,没想到警察真的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