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当以公心求公平
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担当、对干部的成长进步负责,关键在公平取人、公正用人。坚持标准是公平之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就是用人标准。以一个标准立杆,拿一把尺子衡量,对人端平一碗水,才能守正纠偏、赢得公信。突出作为是公平之重。改革发展贵在勇于担当、难在开拓作为,只有把“有为有位、无为让位、假为退位”作为用人的重要导向,才能激发干部敢扛事、愿做事、能成事的正能量。秉持党性是公平之要。“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结私党,公平选任干部,更有助于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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