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 发表于 2018-11-15 17:16:16

雾霾天气来袭,带你重温禁燃烟花爆竹条例!

随着供暖季的到来空气质量也在逐渐下降守卫蓝天,从我做起是时候带大家重温禁燃相关规定了来来来,跟着小编读起来~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学习完条例,再带大家看看鄠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鄠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一、哪些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商场、火车站、汽车站、文物保护单位、林地、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其他易燃易爆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以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各相关单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将受到什么处罚?★根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利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向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举报,联系电话:派出所:
电话:029-84811110029-84812086渼陂路派出所:电话:029-84830110余下派出所:电话:029-84961100029-84969346沣京路派出所:电话:029-84980110机场派出所:电话:029-84921100029-84920327涝店派出所:电话:029-84995110029-84994682祖庵派出所:电话:029-84908110渭丰派出所:电话:029-84930110蒋村派出所:电话:029-84900110惠民路派出所:电话:029-84912110
大家一定都很向往碧蓝如洗的晴空和连绵不断的青山绿水吧,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禁燃条例,人人参与治污减霾,做保卫蓝天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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