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2 06:57:04

呼吁!西安市鄠邑区纪委不能违背《信访条例》

       笔者本人2017年12月12日实名书写举报材料,题为《韩新茂通谋诈骗、法院害民蒙冤、公安局镇压百姓》。並将这份材料亲手递交给陕西省驻户县巡视组。后经省巡视组批转户县纪委处理。
       2018年笔者多次主动和办案人员联系配合。于九月办案人员电话告诉“调查结果与原来户县交通局同样、本案调查处理结束。”举报人多次要求办案人员出具“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但回答是“我们規定只作口头答复”。
       无奈举报人向陕西省信访部门投诉。省接待人员听到“户县对省巡视组批转案件不作书面答复”,感到警呀!並向本人提示,书面答复是信访規定,也是举报人向上级投诉的必须行政程序。
      《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規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規章及其他有关規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依据信访规定,特此呼吁西安市鄠邑区纪律监察委员会坚决不能违背《信访条例》規定,及时向举报人完善书面答复行政程序。以免继续侵害举报人对处理不服的投诉权利。
                                                                   笔者:王建民
                                                               2018年11月2日

背上行囊40 发表于 2018-11-2 16:14:49

没听说户县纪委查出几个老伯姓关注的腐败干部,反映哪干球。

弋建平 发表于 2018-11-3 21:56:05

户县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都是推,拖,骗,没有真正去查案,办案,真正的当官不为民作主

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5 10:12:37

弋建平 发表于 2018-11-3 21:56
户县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都是推,拖,骗,没有真正去查案,办案,真正的当官不为民作主

“推、拖”这是老病,确实难治。一但推上“手术台”就有治的法子。

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5 10:31:40

西安市鄠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安市鄠邑区监察委员会,請对本人反映问题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8 11:43:28

网络輿情,政府重视。{:7_367:}

曹户儒 发表于 2018-11-24 19:11:42

{:7_368:}

王建民 发表于 2019-2-22 10:36:55

请问:西安市鄠邑区政法委员会,关于举报韩新茂通谋诈骗材料,经中纪委巡视组批示,省巡视组督办的案件。至今调查处理进展如何程度?

宁静致远34 发表于 2019-2-22 12:05:25

{:7_390:}{:7_390:}{:7_390:}

王建民 发表于 2019-2-22 12:11:35

宁静致远34 发表于 2019-2-22 12:05


谢谢网友关注和鼓励。与权势斗有支持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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