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重病 法院将庭审搬进医院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在陕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牛某因身患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鄠邑区法院法官与检察官及指派的辩护律师一起奔赴医院,用医院的桌椅组成了临时的简易法庭。牛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因村民选举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砍伤,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发生该案后,牛某十分后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后牛某因身患重病,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庭审前,考虑到被告人来回奔波可能会影响身体恢复,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奔赴医院,就地开庭。经与牛某及医院主治医师联系,询问牛某的身体状况,征得其及主治医师同意后,法官制订了详尽的庭审方案和安保方案。为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和休息,院方也大力配合,主动提供医生值班室供开庭使用。
庭审中,被告人牛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三秦都市报) 任性的公权。 {:7_367:}{: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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