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严焕烨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旅游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鄠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严焕烨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1月,严焕烨与城市管理局综合科科长周阳、第三纪检组长姚卫刚、画乡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宾、王远飞组成考察组,计划用3天时间考察浙江省台州市城市管理局智能停车系统运营情况。途中,考察组接受业务联系公司邀请,擅自更改考察行程,到普陀岛、杭州西湖、上海外滩等旅游景点参观,超计划3天,住宿就餐交通费用11874元由该公司支付。2018年6月,严焕烨、周阳、姚卫刚、李宾、王远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7_368:} 姓严,对自己要求不严!{:7_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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