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车人 发表于 2018-5-6 19:44:49

鄠邑区帕堤欧公馆小区12号楼发生火灾业主嫌物业未尽责

       2018年5月5日晚21时30分许,鄠邑区帕堤欧公馆小区12号楼1单元2103室着火,然后报警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疏散本单元业主撤离现场,楼下工作人员拉设警戒线进行安全隔离和引导。消防救援车辆及消防人员强制进入户内进行灭火救援,火势方才得到了控制并及时扑灭。此次未有人员伤亡。
       业主对物业存在严重不满,认为平时没有流出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不畅通,拖延了救援时间。还有楼上消防栓不能用,如果能用就不用消防车到现场,并能及时灭火。再则着火时,物业电话能不能打通。火灾发生时,热心业主上下敲门叫人下楼,不见物业人员,物业就没有尽职尽责,物业就会收费,不做工作。
       业主认为如果物业处理得当,就不会让火从物业所谓的21时30分烧到23时30分。如果消防栓有效果,第一时间破门一个人就可以把火灭了何必火能烧到那种程度。
      至于起火原因还需有关部门调查认定。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8-5-6 20:37:48

帕堤欧公馆物业问题严重,业主已经多次聚集维权,为什么就不能换物业?

关中道41 发表于 2018-5-6 20:38:30

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Jessie27 发表于 2018-5-6 21:02:15

朱雀城市广场的户平物业有在管理上也很糟糕,业主投诉无门!

蓝天小雨 发表于 2018-5-6 21:58:44

{:7_368:}

我心如初 发表于 2018-5-6 22:05:00

你所说的只是一厢情愿,所有的责任判定是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没有法律依据的乱说,是要负责任的。

王建民 发表于 2018-5-6 2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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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郎 发表于 2018-5-7 11:33:05

物业应该由业主聘任

孤烟 发表于 2018-5-7 12:20:33

经了解,该户出去旅游电热毯忘关引起火灾!

高琪安 发表于 2018-5-7 14:50:32

物业应该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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