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雾霾 发表于 2018-2-22 23:42:37

鄠邑区庞光镇政府在庞光新村旁边建垃圾场并长期焚烧制造雾霾群众生活谁来管?

       鄠邑区庞光镇政府2017年秋天在庞光新村西边一百米左右建立了一个垃圾场,经常焚烧垃圾。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病死的动物应有尽有。焚烧垃圾的地方位于村子西边垃圾场内,这些垃圾混合在一起,在高温燃烧下散发出刺鼻的异味和烟雾,这里几百户村民整天闻着刺鼻的气味。从2018年2月14日到今天一会儿大火,一会儿小火燃烧的烟雾没有断,路过垃圾场的路人连声咳嗽。
       生活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二恶英,致癌、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在不充分燃烧的情况下,会产生一氧化碳气体。一氧化碳在进入人体后,会导致机体组织缺氧,这对儿童、老年人,以及患慢性心脏和肺部疾病的人群都有严重的影响。这些庞光镇党委政府的官员难道不明白?
       鄠邑区提出铁腕治霾庞光镇党委政府却在这里制造雾霾为了什么?
       离居民点这么近能建垃圾场吗?
       多天来我们接连拍照今天晒出来大家看看。让鄠邑区区委区政府领导看看庞光镇党委政府在干什么?



































偶就看过 发表于 2018-2-23 00:03:34

这明显是在制造雾霾,庞光镇政府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

田甜 发表于 2018-2-23 00:09:53

这简直是害人呢!离居住处这么近就建垃圾场?

人来人往 发表于 2018-2-23 00:23:40

庞光镇党委书记陈建、镇长孙朝军肯定没有住在庞光新村{:7_360:}

符合规范 发表于 2018-2-23 00:27: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可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至仁 发表于 2018-2-23 00:30:22

打举报电话,给市级以上部门举报。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8-2-23 00:44:51

{:7_368:}{:7_368:}{:7_368:}

快乐就好 发表于 2018-2-23 04:56:33

支持楼主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8-2-23 07:31:48

难怪庞光不得好,
有这些垃圾在挡道。{:7_389:}{:7_389:}{:7_389:}{:8_415:}{:8_415:}{:8_415:}

圭峰布衣 发表于 2018-2-23 07:55:57

领导在办公室坐着,闻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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